中源协和与实控人龚虹嘉收警示函 华宝基金为第5大股东
2026-10-15 · 联美配资
中国经济网北京 9 月 16 日讯 天津证监局 15 日发布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龚虹嘉、 WANG HONGQI (王洪琦)、陈轶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协和”, 600645.SH )于 2025 年 7 月公告与关联方上海延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延藜)签署房地产租赁
中国经济网北京 9 月 16 日讯 天津证监局 15 日发布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龚虹嘉、 WANG HONGQI (王洪琦)、陈轶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协和”, 600645.SH )于 2025 年 7 月公告与关联方上海延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延藜)签署房地产租赁合同,向上海延藜承租房地产,用于设立华东总部,统筹资源配置。公司关于设立华东总部的战略规划论证不充分、不严谨、依据不足,承租的合理性、必要性不足,上述承租上海延藜房地产关联交易披露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 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公司董事长龚虹嘉、总经理 WANG HONGQI (王洪琦)、时任董事会秘书陈轶青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 号)第四条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 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 中源协和、龚虹嘉 、 WANG HONGQI (王洪琦)、陈轶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中源协和年报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龚虹嘉以控制的自有资金通过沪港通方式持有公司股份 11,999,809 股,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其股票名义持有人;嘉道成功、德源健康、北京银宏春晖为 实际控制人龚虹嘉、陈春梅夫妇 控制的企业,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曾用名: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 ) ,成立于 1995 年,位于天津市,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 46794.889 万人民币,实缴资本 46794.889 万人民币。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有 12629976 股,持股比例为 2.7% ,为第五大股东。
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龚虹嘉、 WANG HONGQI (王洪琦)、陈轶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龚虹嘉、 WANG HONGQI (王洪琦)、陈轶青:
经查,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协和或公司)于 2025 年 7 月公告与关联方上海延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延藜)签署房地产租赁合同,向上海延藜承租房地产,用于设立华东总部,统筹资源配置。公司关于设立华东总部的战略规划论证不充分、不严谨、依据不足,承租的合理性、必要性不足,上述承租上海延藜房地产关联交易披露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 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公司董事长龚虹嘉、总经理 WANG HONGQI (王洪琦)、时任董事会秘书陈轶青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 号)第四条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 号)第五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监督管理措施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